浙江省台州市的一名残疾农户,因宰杀自家养猪分售700元被罚款5万元,获法律援助后罚款减为5000元。
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台州仙居县53岁农民应义红,前年因车祸致残,家庭经济条件十分困难,发生车祸时的医药费都是向亲友借。
早几年猪肉贵的时候都舍不得买肉吃。于是,就想着自己养猪自己杀了吃,这样会节省一些。
去年端午节的时候,应义红宰杀了自己养的一头生猪。
除了自家吃和分送给亲友,还有剩余。
应义红就让他妻子把最后剩余的猪肉拿到村口售卖,总共卖出了15公斤左右,收款700元。
始料未及的是,应义红妻子村口卖肉的行为,随即就被当地执法人员发现,当场扣押了剩余的猪肉和刀具2把。
应义红妻子向记者表示:
后经执法部门调查,应义红私自宰杀生猪和私自售卖猪肉行为属实,宰杀猪肉没有经过检验,违反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,决定罚款50000元。
应义红夫妻俩表示:自己没什么文化,死活想不通为什么我杀自己养的猪,只卖了几百块钱却要罚几万块钱呢?
据媒体报道,根据我国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,应义红夫妻售卖的700元猪肉,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。
但显而易见的是:当地执法部门应该很清楚,这50000元的罚款,对于一个困难家庭将意味着什么。
当地村委会也出面证实,应义红夫妻平日养点鸡鸭,收入仅能满足日常吃穿用度而已,家里条件又够不着低保。50000元的罚款显然超出了承受范围。
事后万般无奈的应义红夫妻,向执法人员请求从宽处理,表示50000元的高额罚款,自己就算坐牢也承担不起。
但执法人员均表示:这是国家规定!
幸好,天无绝人之路!
当地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后,建议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。
台州市司法局邵宣豪局长以律师身份为应义红夫妻提供援助。
邵局长表示:
最后,经仙居县人民法院组织行政调解,撤销原处罚决定,减为罚款5000元,应义红表示接受。
有网友质疑:一刀切式的执法不像话!
也还有网友表示:非法售卖确实是错误行为,猪肉未经检疫,一旦猪肉有问题,造成疾病传播之类的,那罪过就大了。但是50000元罚款的确太多了。
也有网友表示:现在农村早已不是自己小时候的农村了。
无独有偶!
就在上个月,媒体还报道过,福州闽侯县一名农民,因卖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,而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重罚10万元的事件。
由于罚款金额巨大,一筹莫展的老人并未主动缴纳罚款。
后续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,法院认为:处罚畸重,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。
法院的裁定得到民众的一致好评。
从“卖芹菜获利14元罚款10万”事件,到如今的“宰杀家养猪分售700元被罚款5万”事件,最后拨乱反正的人民法院无疑值得民众赞赏!
但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“小过重罚”、“机械执法”背后的缘由,不得不令人深思!
对于此,您怎么看呢?